请使用支持JavaScript的浏览器! 一般标准品,或者对照品有效期应该如何去规定?_蚂蚁淘商城
一般标准品,或者对照品有效期应该如何去规定?
2016-07-21
问题描述:

我们不是药企,是药企关键物料供应商,医药中间体企业。

最近在接受审计时遇到这样的疑问:

某产品的标准品,文件中规定两年复标一次,并没有规定有效期,即多久之后就不能再复标,直接作废?

因此,我们的做法是两年一复标,直至该标准品用完为止,有些我们都用了5,6年了,复标了2,3次了!

对此,我们客户有异议,要求我们还是要制定有效期,所以上来请教各位,是否有同类型情况?

如果需要制定有效期,应该定多久?(该产品我们也在做长期稳定性试验,目前做了3年了,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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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bd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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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另外还有个问题,关于杂质对照品的,只做液相定位用,不涉及含量分析。是否可以使用AR(分析纯)或者GR(试剂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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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ycook
  用户
楼主是出售标准品(对照品)还是原料中间体?中检院的对照品也没有有效期啊,你可以咨询下他们。再有作为医药中间体出售的产品,你们不制定有效期吗?制定有效期的办法可参照药品有效期及稳定性考察实验进行规定。作为液相定位用到的工作标准品,分析纯或高纯试剂也是可以的,但必须有来源和资质不能简单的当做一般试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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