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吉拉特邦政府一级和二级官员年度评估的指导说明
关于班级年度评估的指导说明- 古吉拉特邦政府的 I 级和 II 级官员已公布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视频决议中。州政府所有 I 级和 I 级官员的年度绩效评估报告已按照附件 1 的表格附在上述决议中,并根据附件 2 的时间限制已确定。经慎重考虑,现决定对上述决议作如下修改。
决议:
a) Annexure-P , Part-VI: Instruction-(6.7) shall remain as following withh 部分修改。根据上述6.3,在第一阶段报告官或审查官未给予评价(标记)的情况下,
1)如果自我评价完成后,根据附录 5 第 5 部分的命令 5.5,CCA 将必须根据他在泛图中显示的明确决定进行最终评级。并且
2)在连自评都没有做的情况下,\"ONLINE PAR * 可以在S.S.V.的批准下重新生成。在不可避免/特殊情况下核实正当理由后,以及无法生成*ONLINE PAR*的情况下,经VVV批准,可以手动(离线)填写年度绩效评估报告。未经总务部批准擅自填写离线PAR的,视为无效。
b) 附件-5,第六部分:须知-(6.9)保留部分修改后如下。
如果报告撰写人和审查人员都退休了提交自我评估并且退休后一个月过去了,在这种情况下,干部管理员(CCA)必须根据可用信息在这方面做出决定并在线进行。根据附录 3,此操作必须由员工经理完成。 Annexure-P Part-VI 的 Notice-6,9 以下条款从现有条款中废除。
如果没有进行自我评估,则无报告证书 (NRC)已填写,未写报告,未完成审查程序,被报告官员也未在附录 2 规定的时限内就此作出陈述。 ) 不能给出。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总体报告下的官员未执行任何工作以显示其绩效,对该官员的评估应被视为零。